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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选取关注度高、典型性强的2024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展示审查实践,阐释审查标准,宣讲前沿技术领域专利审查规则,为创新主体提供更加稳定的法律预期,分别为:
1、专利号:ZL200880102903.3
名称为“磷酸芦可替尼”的发明专利无效案,审理结论是维持专利权有效。本案在阐释涉及引证专利文献的优先权认定的审理规则中,践行了《专利审查指南》最新修改所体现的鼓励发明创造的价值导向。
2、专利号:ZL200980104713.X
名称为“地加瑞克在制备治疗转移期前列腺癌的药物中的应用”的发明专利无效案,审理结论是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本案诠释了采用生理指标表征的医药用途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确定及创造性的评判标准,为精准医疗的创新保护提供了指引。
3、专利号:ZL201280055598.3
名称为“用于操纵用户界面元件的装置、方法和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的发明专利无效案,审理结论是维持专利权有效。本案阐述了专利确权程序中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确定规则,同时对计算机程序后台特征公开与否的认定作出了示范。
4、专利号:ZL201410571813.6
名称为“机电式后拨链器”的发明专利无效案,审理结论是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本案通过回溯申请日之前的整体技术状况,还原技术发展路线,从而准确认定技术问题和技术启示,对适用“三步法”判断创造性具有示范作用。
5、专利号:ZL201210137097.1
名称为“载波聚合反馈方法、装置及系统”的发明专利无效案,审理结论是在修改的基础上维持专利权有效。本案涉及通信领域标准演进过程中的版本迭代,对于创造性审查中不同版本标准涉及的技术方案是否具有结合启示的判断具有典型意义。
6、专利号:ZL201580047368.6
名称为“呋喹替尼晶型”的发明专利无效案,审理结论是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本案在充分采纳当事人提交的补交实验数据证据的基础上,对晶型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进行了详细论述,对该类案件具有借鉴意义。
7、专利号:ZL202230164195.9
名称为“玩具(泡泡战车)”的外观设计专利无效案,审理结论是维持专利权有效。本案明晰了产品种类相同或相近并非外观设计组合成立的必要条件,给出判断组合是否成立的三个因素,阐述了外观设计组合对比的评判思路。
8、专利号:ZL201280016850.X
名称为“涂装后耐蚀性优异的热压成形的高强度部件及其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无效案,审理结论是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本案为“使用公开”证据的证明力能否达到证明标准提供了典型示例,并给出了该类证据举证证明责任的实务指引。
9、专利申请号:201810734681.2
名称为“用于处理图像的方法和装置”的发明专利申请复审案,审理结论是在修改的基础上撤销驳回决定。本案结合人工智能场景创新的特点,诠释了创造性评价时如何把握应用场景特征对算法或模型的影响,鼓励场景创新驱动技术创新。
10、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号:BS.185008003
名称为“GLF71301”(负载开关)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撤销案,审理结论是维持专有权有效。本案明晰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规定的“商业利用”中“以其他方式提供”的法律内涵,对独创性部分的确定和判断标准提供了审理指引。
(原标题:2024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2024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发布!(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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