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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25年4月28日开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定于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时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沈灿灿与被上诉人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一审第三人冯忠波、沙海建、王傅钢、王俊杰,上诉人盾安汽车热管理科技有限公司、沈灿灿与被上诉人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一审第三人王傅钢、王俊杰、沙海建,上诉人沈灿灿、盾安汽车热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一审第三人周小伟、王俊杰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三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定于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下午十四时三十分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重庆市前行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第三人深圳市韶音科技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25年4月29日开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定于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时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三菱化学株式会社、MU电解液株式会社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第三人马美月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四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定于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山东汇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临沂市润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创伟外墙保温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一审第三人日照汇新墙体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定于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下午十四时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山东汇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济南四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三箭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创伟外墙保温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局里那些事儿#
市场监管总局就《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激励研发与创新,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对《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的修订工作,起草形成了《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25日。
《征求意见稿》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方式进行细化,增强法律的适用性。一是对以盗窃等不正当手段非法获取商业秘密的情形予以细化。二是对“披露”“使用”商业秘密等概念予以界定。三是对“保密义务或者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予以界定。四是对通过教唆、引诱、帮助等方式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情形予以细化。五是对第三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予以明确。六是对“反向工程”等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予以明确。(来源:证券时报)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阿塞拜疆知识产权署签署谅解备忘录
4月23日上午,在国家主席习近平和阿塞拜疆总统阿利耶夫的共同见证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阿塞拜疆共和国知识产权署谅解备忘录》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签署。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与阿塞拜疆外长杰伊洪·巴伊拉莫夫分别代表两国主管部门签字。
中阿双方同意,加强在专利、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和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两国科技、贸易和社会经济发展。(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安徽发布专利转化运用十大优秀案例
4月26日是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安徽省知识产权局评选出专利转化运用十大优秀案例并向全省发布。
此次发布的案例涉及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涵盖产学研合作、自主实施、专利作价入股、产业链协同等多项经验做法,既有“产学研用金”协同推动汽车智能悬架技术国产化、高世代TFT-LCD玻璃基板产业化等产业核心技术突破,也包括专利赋能散装物料智能环保输送、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等绿色转型项目,还有区域供需对接、四维赋能专利“智”变等机制创新范例,以及真空镀膜设备、新型分离膜材料、泥水盾构换向阀等技术产业化成果,集中展现了专利转化助力实体经济和区域发展的多元路径。
此次发布专利转化运用优秀案例,旨在发挥示范效应,为加快专利产业化进程,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推动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备忘录》在安徽签署
在第25个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长三角知识产权一体化主题活动在安徽省滁州举办。活动当天,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共同签署《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备忘录》。
备忘录具体内容包括:建立代理机构预审违规情况定期通报机制,实现代理机构的预审违规行为信息互通,实行一次违规长三角区域联合惩戒,规范专利代理行为;加强三省一市保护中心快速维权工作联动,针对跨区域重大、疑难、复杂知识产权纠纷开展联合指导,开展侵权判定、维权援助咨询和纠纷调解;建立资源互通共享机制,制定长三角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规范,统一预审、维权、咨询等服务流程,提升区域服务标准化水平。
2024年,安徽知识产权登记数量质量不断提升。《中国区域创新能力评价报告2024》显示,安徽区域创新能力位居全国第7位,连续13年位列全国第一方阵;授权发明专利3.28万件,同比增长7.5%,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11.22件,同比增长28.2%。安徽省知识产权局将以此次备忘录签署为契机,继续发挥平台支撑作用,与长三角地区通力合作,立足区域发展特点和职能定位,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强化省域间横向协作和资源共享,加快推进长三角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机制构建,形成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生态圈”,发挥“一站式”保护综合效能,联手支持区域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优化,共同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知识产权那些事儿#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今年将重点规范微短剧版权秩序
当前微短剧发展迅猛,但同时侵权问题也困扰着各方。4月25日,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局长王志成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版权局将进一步加大微短剧等网络视听领域版权保护工作,推动微短剧行业版权生态健康发展。
在加快完善版权立法方面,新修改的著作权法对视听作品著作权归属进行了完善,正在积极推进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修改工作,拟对视听作品的定义和分类等相关内容作进一步明确。
在加大版权专项治理方面,针对网络视听领域的侵权盗版新情况、新类型,将加大整治力度,在接下来组织开展的“剑网2025”专项行动中,将规范微短剧版权秩序作为重点任务,指导各级版权执法部门查办网络视听领域大案要案,把法律威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在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方面,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网络视听领域的版权重点监管,研究拓展重点版权作品保护预警范围,探索不同作品类型分类保护机制,推动网络平台加强版权制度建设,切实履行好版权保护主体责任。
在加强版权国际合作方面,将建立健全版权国际贸易服务机制,指导支持我国企业在海外开展版权贸易与维权,为版权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推动更多的中国优秀版权企业和版权资源出海,讲好中国版权故事。
在加强行业协作共治方面,将继续支持行业协会、版权服务机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积极发挥作用,支持行业协会编制、发布网络视听领域版权保护指南和维权指引,引导权利人通过调解、仲裁、投诉、诉讼等多元渠道依法快速化解纠纷,共同推动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微短剧行业的健康高质量发展。(来源:羊城派)
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例库上线!
在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例库在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上线。
该数据库经前期开发,上线后集中提供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例重点信息,具有检索条件多样,方便快捷;分类详细,涵盖面广;专人维护,更新及时;部分相关案例包括裁判文书原文以及免费提供用户使用等特点。用户登录相关网页界面后,可通过案例的起诉方、被诉方、国家或地区、结束时间、性质、类型等进行检索查阅。欢迎大家使用!(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美国专利商标局加快发明专利证书颁发时间表
近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宣布了一项关键程序变更,这对计划提交发明专利申请并想获得授权的申请人来说值得注意。
由于电子证书eGrants的颁发,USPTO缩短了专利“授权通知”(Issue Notification)和正式的“授权日期”(Issue Date)之间的时间,最短可缩短至2周,并将可能使得提交如快速路径信息披露声明(QPIDS)等文件不再需要。这也同时缩短了在缴纳授权费用后提交继续申请的时间框架。此前,在USPTO下发授权通知书后,在申请人缴纳授权费后,通常有大约3-6周的时间收到专利证书,但在授权日期前,申请人仍可提交继续申请和分案申请,以寻求基于原始申请的更广泛或不同范围的保护。
基于目前这种程序时间上的改变,页之码建议如申请人需提出继续申请,最好在缴纳授权费之前就提出继续申请请求,并为信息披露声明做好准备,避免因为时间紧张而导致失去进一步申请的权利。(来源:页之码IP)
韩国推动专利无效审判制度改革
2025年4月23日—25日,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将在第22届国际绿色能源博览会举办期间,宣布设立专利咨询中心,以支持氢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企业的专利战略。
近年来,随着韩国企业在全球技术竞争中对高价值专利的需求日益增长,KIPO提出创造和利用“高价值专利”的政策愿景。韩国知识产权审判和上诉委员会也启动了无效审判制度改革,旨在通过提升专利权的可靠性与稳定性,来推动“高价值专利”的创造与利用。
本次改革的核心内容包括:
(1)引入“无效宣告审理决定制度”:以便在无效宣告审理程序中保证专利权人和请求人之间有足够的辩护机会。若认定有正当上诉理由,可在正式做出无效宣告前通知专利权人,以便专利权人通过更正请求的方式来维护其有效权利。
(2)改进无效审判程序的开庭审理制度:
①要求无效宣告请求人明确主张并提供更具体、明确的证据资料;
②严格遵守证据提交时限;
③通过提前整理争论点,确保当事人能充分提出具体的请求或证明。
(3)鼓励在无效宣告审判请求中纳入对专利权利要求的解释意见;如有异议或解释不清的情况,将给予当事人补充陈述或举证的机会。
韩国知识产权审判和上诉委员会表示,为提高专利权的稳定性与可靠性,构建可预测的审判制度至关重要。韩国知识产权审判和上诉委员会将不断完善制度与审判运作机制,为打造值得信赖的高价值专利而持续努力。(来源:中国科学院知识产权信息 编译:陈柳)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晨报#美国专利商标局加快发明专利证书颁发时间表;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例库上线!(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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